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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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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醋”的形体构造 “醋”没有相应的甲骨文、金文资料,最早对“醋”的形体构造进行说解的文献是东汉许慎的 《说文解字》。《说文》:“醋,客酌主人也。从酉,昔声。”根
一、“醋”的形体构造
“醋”没有相应的甲骨文、金文资料,最早对“醋”的形体构造进行说解的文献是东汉许慎的 《说文解字》。《说文》:“醋,客酌主人也。从酉,昔声。”根据“六书”分析法,“醋”为形声字,“酉”为义符,从酉得声,下面先从“酉”字谈起。
“酉”字的甲骨文为,它是一个象形字,分析其形体,整体像一种盛酒的器具。拆开来看,底端像今天所言的酒坛,中间一橫表示坛内有液体,可代表酒汁,上端像伸进酒坛、过滤酒糟的酒篓,也像塞红酒用的木头塞子。《释名·释天》:“酉,秀也。 秀者,物皆成也。 ”《说文解字》:“酉,就也。 八月黍成,可为酌酒。象古文酉之形。丣,古文酉,从卯。卯为春门,万物已出。酉为秋门,万物已入。一,闭门象也。”按照许慎的解释,“酉”的形体像酒坛子,有“成熟”之义,它代表八月,这时黍成熟,可以酿制醇酒。关于许慎对“酉”字的说解,诸家有不同的看法,其中,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此字篆形与古文尚无大别,甲骨变体颇多,然大体……乃壶尊之象也。”“其从‘卯’作‘丣’之古文则迄未有见……古金及卜辞每多假以为‘酒’字。许之释就,盖用转注法已牵就其八月之义。酉纵为就,自当后起。”①这里认为“酉”的成熟义有些牵强,不赞同许慎的解释。通过分析“酉”的甲骨文资料,我们认为,它的本义应为“酒器”,即盛酒器皿。
“酉”本指“酒器”,而酒器的功能是用于盛放“酒”,因而“酉”通过功能引申而有“酒”义。在甲骨文和金文时代,“酒”与“酉”乃同一个字,均指“装酒的器皿”,其后“酉”字借作地支用字,成为一个假借字,为了使表义明确,“酉”原先具有的“酒”义,则是在“酉”字左部加形旁“氵”而构成“酒”字。 《说文》:“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仪狄。杜康做秫酒。”罗振玉《殷墟文字类编》:“酒,象酒由尊中挹出之状……《说文解字》酉与酒训略同,本为一字,故古金文酒字皆作酉。”刘心源《奇觚室吉金文述》:“酉,古文字酒字,象酒器形。自假为戼丣字,乃加水以别之。”
“酉”作为汉字的一个部首,从其得声的字多与酒或因发酵而制成的食物有关,“酒”与“醋”都是从“酉”得声的字,古时把“醋”称之为“苦酒”,可见二者关系密切,可以从一侧面说明“醋”正是起源于“酒”的,我们今天所说的“醋”就是指用酒或酒糟发酵而制成的一种酸味饮料。但《说文》指出“醋”的造字本义为“客以酒回敬主人”,这表明“醋”的表义从古至今发生了变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值得我们思考,下文具体探讨。
二、表示“醋”含义的汉字及其相互关系
《说文解字》中从“酉”得声的字共有67个,其中用来表示“调味用的酸味液体”这一含义的字共有四个,它们分别是“醋”、“酢”、“酸”、“醯”,四字的声符均为“酉”,它们都与“发酵义”有关,今称“醋”。 以“醋”为着眼点,主要探讨“调味用的酸味液体”这一义项究竟出现于何时?“醋”与上述三个表示此含义的汉字又有怎样的关系?下文重点论述之。
(一)醋——酢
《说文·酉部》:“醋,客酌主人也。 从酉,昔声。 ”《集韻》疾各切,入铎从。铎部。读音为zuò。例如《仪礼》:“祝(司仪)酌授尸,尸以醋主人。”《汉语大字典》对其解释为“客以酒回敬主人。也作‘酢’”。《说文·酉部》:“酢,醶也。从酉,乍声。”《集韻》仓故切,去幕清。鱼部。读音为cù。例如《急救篇》:“酸堿酢淡辨清浊。”颜师古注:“大酸谓之酢。”《汉语大字典》对其解释为“调味用的酸味液体。也作“醋”。由此可见,在《说文解字》(成书于东汉)以前的时代,“醋”本义为“酬酢”之义,“酢”本义为“酱醋”之义。
《广韻》“酢,在各切,入铎从。 铎部。 ”读音为zuò。 《广韻·铎韻》:“酢,《仓颉篇》云:主答客曰酬,客报主人曰酢。 ”《诗·大雅·行苇》:“或献或酢,洗爵奠斝。”郑玄笺:“进酒于客曰献,客答之曰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诸经多以酢为醋,唯《礼经》尚仍其旧,后人醋、酢互易,如种、穜互易。”上述文献资料证明,在先秦各类传世文献中,“酬酢”义均用“酢”,只有《礼经》一书,仍沿旧用“醋”,这就表明在先秦时期,“酢”已有“酱醋”义和“酬酢”义两种用法,且大部分经书习惯用“酢”而非本字“醋”来表示表“酬酢”之义,再加上先秦经书在当时的影响力,这就使得“酢”与“醋”在“酬酢”之义上构成混用,但由于使用习惯而形成的约定俗成性,二者混用对语言交际的影响不大。《广韻》“醋,仓故切,去暮清。”读音为cù。也作‘醋’。 ”《广韻·暮韻》:“醋,酱醋。 《说文》作酢。 ”例如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卷十:“止施一瓯芥醋,更无他味。”《汉语大字典》解释这里的“醋”为“调味用的酸味液体,一般用粮食发酵制成。”就此来看,大约于北宋年代,“醋”出现了“酱醋”之义的用法,这一时期,“醋”有“酬酢”义和“酱醋”义,与“酢”在“酱醋”之义上构成混用。此时,“酢”和“醋”的义项完全混乱,不利于表义的精确性,会阻碍语言交际。
文章来源:《山西农经》 网址: http://www.sxnjzzs.cn/qikandaodu/2021/0311/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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