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稿件要求: 1、稿件内容应该是与某一计算机类具体产品紧密相关的新闻评论、购买体验、性能详析等文章。要求稿件论点中立,论述详实,能够对读者的购买起到指导作用。文章体裁不限,字数不限。 2、稿件建议采用纯文本格式(*.txt)。如果是文本文件,请注明插图位置。插图应清晰可辨,可保存为*.jpg、*.gif格式。如使用word等编辑的文本,建议不要将图片直接嵌在word文件中,而将插图另存,并注明插图位置。 3、如果用电子邮件投稿,最好压缩后发送。 4、请使用中文的标点符号。例如句号为。而不是.。 5、来稿请注明作者署名(真实姓名、笔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E-mail地址等,以便联系。 6、我们保留对稿件的增删权。 7、我们对有一稿多投、剽窃或抄袭行为者,将保留追究由此引起的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二、投稿方式: 1、 请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稿件。 2、 编译的稿件,请注明出处并附带原文。 3、 请按稿件内容投递到相关编辑信箱 三、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方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方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方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若投稿人有违反该款约定的行为,则我方有权不向投稿人支付报酬。但我方在收到投稿人所投作品10日内未作出采用通知的除外。 5、 投稿人授予我方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投稿人委托我方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山西同意设立山西工学院等4所高校

来源:山西农经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3-3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月29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发布相关批复,同意设立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晋中信息学院、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山西工学院。其中——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3月29日,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山西发布相关批复,同意设立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晋中信息学院、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山西工学院。其中——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晋中信息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

山西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山西同意设立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同时撤销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的建制。山西晋中理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举办,省教育厅管理。

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原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北大学、山西大任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应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终止合作举办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暨转设过渡期协议书》,确保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晋中信息学院

山西同意设立晋中信息学院,同时撤销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的建制。晋中信息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由山西泰古投资有限公司举办,省教育厅管理。学校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

原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泰古投资有限公司要逐项落实双方签订的《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转设协议》,确保过渡期内学校平稳、健康发展。

省政府明确,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举办者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晋中信息学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注重内涵发展,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山西同意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商务学校整合组建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同时撤销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的建制。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由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管理,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的理工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人。

省政府明确,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人、财、物,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可搬迁的资产,山西省商务学校的人员等划归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债权债务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承继。

原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签署的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或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原则上继续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履行或承继。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和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管理,作为附属机构,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与运行。

山西工学院

山西同意设立山西工学院,同时撤销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建制。撤销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转设筹备处,转设筹备处编制和人员全部划转山西工学院。

山西工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应用型普通高等学校,由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主要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人。从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

省政府明确,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现有在校生按现行模式培养和管理,执行现行收费标准。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自2021年起停止招生,现有在校生在现址由山西工学院和中北大学共同培养和管理,颁发中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全部学生毕业后撤销建制。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中北大学朔州校区签署的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或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原则上由山西工学院履行或承继;太原理工大学名下由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实际使用的资产、中北大学名下由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实际使用的资产划归山西工学院。

文章来源:《山西农经》 网址: http://www.sxnjzzs.cn/zonghexinwen/2021/0330/849.html



上一篇:全年出土文物近万件组!山西发布2020六大考古新
下一篇:山西高校大整合,整合成果初现:全省高校布局

山西农经投稿 | 山西农经编辑部| 山西农经版面费 | 山西农经论文发表 | 山西农经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山西农经》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